第十二屆澳門學生中文硬筆書法比賽-參賽須知及場地地圖


  1. 參賽及領獎時必須向大會工作人員出示入場證。
  2. 比賽時間:2012年11月11日(星期日),交卷後請離場。
    第一場:上午9:00—10:30(初中組、大專組)
    第二場:上午11:00—12:30 (高中組)
  3. 比賽地點:濠江中學(校本部)
  4. 書寫前應自行核對賽卷編號與入場證編號是否一致。
  5. 參賽者應於比賽時間前提早三十分鐘到會場報到,賽前十五分鐘開始進入考場,開賽後十五分鐘未到場者作棄權論。
  6. 不得接受別人提示或代筆,只可帶空白打格紙作墊底用,不得以簡體字代替。
  7. 參賽者應應自備藍色筆及備妥所需文具(除本會供應的紙張外),比賽期間不得向別人借用。
  8. 不得在賽卷上寫上校名、姓名或任何記號。
  9. 比賽用紙由本會供應,倘有寫錯,可持原紙向賽會工作人員換取新紙,原紙交回賽會並作廢處理,每人只可換紙一次。
  10. 應自覺遵守紀律及賽會安排,並保持賽場內清潔。
  11. 大會保留比賽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