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於2001年3月31日基本法頒佈八周年紀念日正式成立 。它是適應澳門回歸後形勢發展的要求,經過長期籌劃,並得到特區政府和中央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大力支持順利組成的。”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以擁護及推廣 “一國兩制”方針和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擁護基本法為宗旨,配合特區政府致力從事基本法宣傳推廣和研究工作。
目 的:
1. 傳授正確的基本法概念,加深對澳門政治制度的認識;
2. 加強青年人對本澳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3. 提高青年人公民教育的素質;
4. 將成為基本法推廣大使,讓推廣基本法使命薪火相傳。
活動內容:培訓營、課堂學習、參觀訪問、外訪活動及訪京基本法研習班
對 象:16至35歲青少年 (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澳門居民)
招募形式:公開接受報名
培訓時間:2012年11月3日 至 12月31日
甄選方法:包括資格評估及面試評核。
1. 資格評估:按照參加者填報的資料,評估其表現及能力,甄選進入面試評核的參加者
資格評估按以下方面作出:
(1) 個人履歷;
(2) 個人簡介內容;
(3) 過去曾參加的團體及職務;
(4) 學歷。
2. 評核名單: 2012年10月10日於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網頁www.basiclaw.org.mo公佈。
3. 面試評核:獲進入面試評核的參加者,將會獲專人通知於2012年10月13、14日進行面試,從中選出40名合資格者進行培訓,面試合資格者將有電郵或電話通知。
報名表索取地點:各大專院校及中學;各大青年社團、圖書館和協辦單位;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會址和網頁下載www.basiclaw.org.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