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月發生一宗幼童墮樓事件,原因為獨留小孩在家而引致。事實上,獨留兒童在家的危險性極高,除容易發生家居意外,嚴重者更會危及小孩的人身安全。為保障兒童健康成長的環境,本人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 強化社區暫托服務網絡
現時,若家長同時沒有時間條件照顧小孩,學校、托兒所及社團均會提供暫托服務。然而,針對突然或短時間的暫托需求,坊間的選擇並不多,而上述個案亦屬這種情況所引致。因此,建議當局可倡議提供暫托服務的機構,開放短時間或按小時計算的暫托服務,不給予照顧者獨留兒童的藉口,以及杜絕「出一出去無事的」的貪方便觀念。
二. 加強家長安全意識宣導
近年,切勿獨留兒童在家的宣傳比過去減少,建議政府可增強相關方面的宣傳工作,亦可以針對家長及照顧者舉辦相關講座。另外,亦建議在硬件上宣導,包括應盡量裝上窗花及防護欄,以及注意家中易讓小孩攀爬的物件擺放,避免小孩因貪玩而失足受傷。
三. 更新法律配合社會發展
社會上仍未有確立獨留兒童在家違法性的法律出台,一般個案會以《刑法典》中的棄置或遺棄罪進行控訴。然而,相關罪狀設置的立法原意並非針對獨留兒童在家的情況,因而沒有全面的保障體系。事實上,無論獨留兒童在家中、車中等地方均有高度危險性,建議當局研究參考鄰近地區進行立法,尤其規範被獨留兒童的年齡、獨留時長、適當的刑罰及適度的刑幅等,相信能夠令市民更明白獨留兒童的嚴重性,從而保障兒童健康成長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