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規會討論路氹區兩幅土地設置臨時危險品儲存倉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計劃把原本分佈在各區工業大廈的各類危險品集中儲存及管理,直至當局找到合適土地設置“永久儲存倉”。有關事件的發展經過,完全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城市規劃流程,政府已就規劃條件圖草案作公示並收集公眾意見,但當草案送交城規會後,卻即時遭到區內居民連日來的反對,反映現行機制存在缺失。此外,雖然政府表明未來設計臨時危險品儲存倉時,會把危險品分類儲存,加強監測,並由專業團體管理及準備應急救援計劃,提升安全系數,減低對周邊地方的風險,但仍然未能使區內居民感到安心。
建議:
- 政府應重新審視厭惡性社區設施的選址機制,除一般的城規會流程外,應考慮規定在推出規劃前釋放更多科學數據,諮詢專業團體意見,並向區內居民收集意見,把區內居民意見納入考慮因素。
- 對是次臨時危險品儲存倉的設置,政府應盡早釋放更多的科學數據供市民參考,雖政府公開表示臨時危險品儲存倉將擺放包括乙炔(風煤)、氫氣、硫酸、鹽酸等非屬高風險的危險品,但一直未能具體解釋有關危險品的風險程度、儲存數量、儲存方式、監控措施、風險控制的硬件和軟件等,希望政府可短期內向公眾提供更多資訊和數據,讓市民可更客觀地思考和判斷。
- 認同本澳設置臨時危險品儲存倉的必要性,以杜絕現時分散在社區內工業大廈的危險品儲存風險,但沒有限期的危險品儲存倉必然為區內居民帶來擔憂,因此政府必須儘早制定永久危險品儲存倉的規劃,明確未來永久性危險品儲存倉的選址和設置時間表,減低臨時危險品儲存倉附近居民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