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諮委】阮舒淇:加強宣導暑期工陷阱以免權益受侵害

暑假將至,很多學生會利用暑假空閒時間做暑期工,增加工作經驗的同時亦可賺取零用錢。然而,近年出現了利用青年學生對社會認識相對不深的特點去做非法行為的例子,本人建議社會各界共同保障學生及青年的安全。

首先,僱主和僱員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據《勞動關係法》的相關規定,可做暑期工的最低年齡為14歲,年滿16歲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要向僱主提交醫生證明及家長同意書,僱主亦應與未滿18歲的僱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建議可在暑假開始前透過圖文包等形式加強對兼職招聘程序的倡導,以免僱主或學生因一時之便疏忽相關程序,使雙方權益喪失保障。

此外,學生及青年亦需以正確的價值觀及金錢觀應對可能會遇到的暑期工陷阱。在尋找工作時,學生應留意公司的背景資料,以及招聘廣告是否以「先繳費後上班」、「高人工零門檻」等手法吸引學生報名,騙取金錢同時亦獲取個人資料。更甚者會利用學生求職心切的心態,引誘學生做犯罪行為,過往亦有未成年學生進行走私活動的例子,因此,本人建議一方面當局可善用網絡社交平台上的官方賬號,持續地在一些可疑的招聘貼文及討論區發佈注意事項,提高學生警惕,另一方面,能長遠地為學生及青年提供更多普法知識,幫助學生免因無知而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