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展開諮詢工作,學聯副理事長方海金出席公衆諮詢會時表示,澳門歷史城區見證四百年來中西文化交流的歷史,體現世界民族融和,是人類不可多得的資產,因此澳門政府及市民有必要保護歷史城區風貌特徵,並維護其完整性。同時,澳門歷史城區也是一個「活」的古城,大量居民仍在城區內生息,認為《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應同時顧及保護與發展的需要。
景觀視廊控制
為保護歷史城區風貌特徵,必須控制景觀視廊內的建築物高度;除此以外,當局有必要思考如何改善視廊的文化、景觀感受。現時不少歷史城區地標,周圍往往有不少與地標文化風貌大相逕庭的物件存在,嚴重影響地標本身的文化觀感。
對於該種建築或事物,方海金認為,當局應研究訂立拆除、改造、新建的準則,以保障景觀視廊的文化感與歷史感,從而優化城區景觀。此外,由於東望洋燈塔位於山嶺之上,其景觀視廊的通視性與新口岸等區的經濟發展不免相悖。可考慮對東望洋燈塔東南方的發展作景觀視廊通視性保持的豁免,僅限制其不得破壞松山之山脊線及保障在燈塔上可以看到海。然而若有豁免,當局必須訂立清淅的規定。
建築物外觀與廣告牌
城區內新建樓宇理應與城區年代風格保持一致,而且其高度、體量不應對原有的景觀造成影響。其中,對於城區原有制高點、觀景點、自然山體也不應產生影響。故建議,當局也可以參考英國相關的做法,新建樓宇的外觀風格要與原有的舊城保持一致;固有建築外觀必須保留,內部結構則可在不影響外觀的前題下任意改動。另一方面由於澳門歷史城區仍有大量居民居住,並有恆常性的商業活動,當局不應一刀切禁止安裝廣告招牌,唯城區內的廣告招牌設計表須合乎城區本身的歷史及文化風貌。因此,提議當局可依照城區不同部分的地區特色,作彈性而具有約束性的指引,限制廣告招牌的安裝方式、設計風格等,令城區的文化特色得以保存之餘,不致扼殺區內的商業活動,令歷史城區可保持其活力。
現時城區內有大量與歷史城區年代不相關的建築物,不少都有僭建的情況。不但危險,而且對歷史城區的景觀也有莫大的影響。因此,作為長期性的政策,管理框架是否可以將有關的街區建築物地段納入限制區,在該地位拆卸重建時要求新建的建築物要符合歷史城區內地段原有的歷史氛圍。
城市歷史肌理
歷史城區是一個整體性的存在,其中包含中世紀晚期歐洲城市的風格、中國傳統坊里制度的風格、商港城市的功能性設計、地形起伏而形成的曲折街道等特色。為了歷史城區的完整性,當局必須同時考量保留以上的特色。因此方海金認為,不應改動古城的街道設計,保護歷史城區固有的城市肌理特徵和完整性。城區內用地的劃分固然須尊重城區的空間形態及特徵,而有關道路寬度的問題,現時在城區的一些部分,由於現代建築與歷史建築間的不協調,令部分道路過窄(如鄭家大屋後的一段媽閣街),當局應該從長遠考慮如何修整該些街道。
此外,現時歷史城區有不少現代的建築物,分佈在過去的特色街區裡。例如大量的「圍」都已改建成現代建築,也有「圍」的部分舊式建築遭拆除(例如公仔圍)。當局對於那些地段的土地運用及外觀修復也必須有長遠性的政策。譬如「圍」內的唐樓在重建時,外觀須一定程度恢復「圍」的特色;葡式街區則須以葡式建築作為外觀;必須配合地段在歷史年代中的特色而建構其外觀與高度。
優化城區保護範圍及運用的準則
有關保護範圍的界定,歷史城區的範圍與緩衝區的範圍須明確劃定,而且在兩個區域的保護條款也應明確分別。歷史城區是由二十多個「點」、連結點的「線」,還有緩衝區所組成。然而現時對歷史城區的保護多集中於各個「點」,連結街區不少部份的歷史氛圍已在過去的發展中大幅減弱。為保護城區的整體性,方海金認為,當局應優化古城街道與緩衝區的保護方式,如有必要更應一定程度上恢復古城街區的風格。同時,由於歷史城區位於本澳的核心地段,至今仍然是人口稠密的市區。對於城區及周邊地區的保護及限制,必需同時平衡區內居民的發展需要,保持城區本身的活力。
諮詢文本在「保護」上的力度可說是十分周詳及完善,但對於規劃、建築運用著墨不多,而那些元素對於維持城區整體性的氛圍也十分重要,理應加入有關歷史建築運用原則的內容,才說得上是「管理」。現時文化局也正在進行不動產類文化遺產普查,若明訂文化遺產建築的運用原則,日後也可以將有關規定套用於歷史城區以外的其他文化遺產,對於澳門未來的保育發展亦有幫助。
刊登於 2014年11月24日 華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