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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名單】學界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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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界攝影比賽章程

     

    主辦單位: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

    贊助單位:澳門基金會

     

    • 活動目的:

    通過特定主題下徵集原創拍攝作品並撰寫相關文字,鼓勵中學生加強對校園環境的敏銳觀察與深入體會,透過鏡頭和文字,記錄校園每個同學成長的角落,溫暖的身影。藉由活動期望學生能夠欣賞並珍惜所在的學習環境,歷程中的人、事與物。

     

    • 比賽主題:

    校園生活的美好瞬間(包括人、事、物、環境)。

     

    • 參賽資格:

    所有澳門全日制中學生均可遞交原創作品。

     

    • 比賽日期:

    由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 得獎公佈:

    於2021年12月8日於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網站(www.aecm.org.mo)及 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instagram(academia.aecm)公佈。

     

    •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攝影作品及原創文字。
    2. 參賽所需資料包括:參賽者名稱、就讀學校、聯絡電話、有效的學生證副本或照片、拍攝器材名稱(如iPhone 11 / Canon Eos 200D II)、參賽作品附件。
    3. 參賽作品包括符合主題的原創攝影作品,單幅或組圖(2-3張,如有觀賞順序請自行在圖名部分註明),原創文字作品50-200字。

     

    • 參賽作品要求:
    1. 攝影作品須以數碼相片檔案提交,每張相片像素約不少於 1200 x 800 pixels, 不大於 2400 x 1600 pixels,存檔為JPEG檔,每張檔案不大於10MB。
    2. 作品可接受有限程度的調色(光暗、色彩、飽和度及色溫),不接受經過電腦合成的攝影作品。
    3. 參賽文字作品須與主題及照片相關,並以word檔附件提交,字數為50-200字(不含標點),體裁不限。
    4. 一位參賽者僅可投遞一份作品,該作品亦未曾在其他賽事發表。
    5. 參賽作品上不得含有個人識別的符號、簽名或水印等。

     

    • 參賽方式:

    將參賽所需資料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標題主旨請註明“參加學界攝影比賽”。

     

    • 獎項設置:

    冠軍:一名,獎金MOP800、澳門通卡1張(內含澳門幣100元)及證書一份;

    亞軍:一名,獎金MOP500、澳門通卡1張(內含澳門幣100元)及證書一份;

    季軍:一名,獎金MOP300、澳門通卡1張(內含澳門幣100元)及證書一份;

    入圍優秀作品:十名,澳門通卡1張(內含澳門幣100元)及證書一份。

     

    • 評選委員及評分準則:

    評判團將由主辦單位委任。

    作品將按照審美(25%)、立意創新(25%)、內容表達(25%)及主題相關性(25%)作為主要評審標準。

     

    註:

    1. 本次比賽之最終解釋權歸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所有。
    2. 如參賽作品有不符合規定、發現抄襲、盜用等不誠實情況,該參賽者及其作品將取消參賽資格。
    3. 參賽作品中涉及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問題均由作者自負。
    4. 參賽作品將可能展示於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所屬網上平台等。

     

    *詳情查詢:2876 8118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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