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社會對選址的爭議,早前政府擱置在氹仔沙崗墳場興建火葬場的建議。事實上本人認為在澳門興建火葬場有必要性,除可減少市民處理相關手續的折騰和開支,更重要是萬一在本澳爆發嚴重傳染病時,可在本澳進行遺體火化。
礙於現行法律規定,火葬場必須設於墳場內,綜觀離島多個墳場,從土地和交通條件考慮,沙崗墳場確是相對合適的選址,雖說路環墳場較遠民居,但空間面積上已難以滿足火葬場的建設條件,狹窄的道路交通上也未能達到便利。
不過,畢竟沙崗墳場較靠近民居,難免令居民擔心環境受到污染,既然政府已擱置沙崗選址,應及早部署未來工作,就此本人有兩點建議如下:
1.雖政府強調火葬場不會產生污染和氣味,但從未公佈詳細的環評報告,建議政府未來即使選址為何,都應在前期進行更多科學調研,發放更多數據和資料供市民參考,從中釋除市民的疑慮,用理據來說服社會。
2.隨著社會的變化,火葬場設在墳場的規定令選址受到很大限制,建議政府考慮進行修法,讓火葬場的選址有更大彈性,減少對市民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