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介】2016年度學界招募活動

  • 1【推介】2016年度學界招募活動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

    招募章程

     

    簡介

    澳門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下稱「學界」)是隸屬學聯的活動委員會之一,於1999年成立。一直以紀念「五.四」運動、慶祝國慶以及紀念澳門回歸為主題,組織各校學生會同學舉辦相關活動。

     

    宗旨

    1. 旨在團結本澳各大、中學學生會領袖;
    2. 發揮作為澳門大、中學學生會的交流平台作用;
    3. 加強溝通和合作;
    4. 有效培養學生領袖參與社會、服務社會的精神。

     

    本年各項活動

    1. 培訓活動:
    2. 學界迎新營

     

    1. 品牌活動:
    2. 紀念「五.四」青年節九十七週年系列活動
    3. 第六屆澳門學生形象大使選拔賽
    4. 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七週年活動
    5. 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七週年活動

     

    III. 交流互訪活動:

    1. 學習交流營
    2. 聯校競技
    3. 聯校工作交流會議
    4. 各校學生會互訪

     

    任期

    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

     

    招募

    加入條件:

    1. 委員會成員必須承認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及本委員會之章程;
    2. 委員會成員必須為應屆之本澳各大專院校(總會或屬會)、中學學生會成員;
    3. 積極主動,熱心參與學生事務;
    4. 中學部成員必須為初二至高二的學生,大學部成員必須為大一至大三的學生。

     

    加入方式:

    由本委員會秘書處發信邀請本澳各大專院校、中學推薦學生參與及公開招募;

    1. 中學部:由本澳各中學學生會推薦三名學生會成員
    2. 大學部:由本澳大專院校學生會推薦六名學生會及屬會成員
    3. 公開招募委員:由應屆或曾任大專院校學生會或屬會、中學學生會成員自行報名,經面試後選出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月4日

     

    公開招募之面試日期:2月24日及25日

     

    公開招募之面試地點: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青莘交流站—澳門亞利鴉架街9號容永大廈二樓A,B

     

    報名方式:

    將以下資料遞交至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澳門亞利鴉架街9號容永大廈一樓A,B

    1. 自薦報名表
    2. 身份證副本1張
    3. 1.5吋近照2張
    4. 學生會/屬會證明書,該證明書蓋校印/會印才生效
    5. 如自薦者非本會會員,則須於遞交自薦報名表時,同時遞交入會申請表及入會費澳門幣10元

     

    • 查詢電話:2836 5314(陳小姐) 傳真:2835 8558

     

    澳門學界-自薦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