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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澳門學聯-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大學部)

  • 1【招募】澳門學聯-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大學部)

    澳門學聯-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大學部)

    招募章程

     

    一﹒簡介

    澳門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下稱「學界」)是隸屬學聯的委員會之一,於1999年成立。一直以團結澳門各中學及大專院校學生會領袖為目標,組織各校同學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並提供各類交流機會予成員參與社會工作。

     

    二﹒宗旨

    1. 團結澳門各高校學生會領袖,共同建立大學生交流平台
    2. 為其他青年學生提供多元化的服務與活動
    3. 培養學生骨幹參與社會、服務社會的精神

     

    三﹒職務

    I)委員

    1. 增加青少年發聲渠道,探討各校學生會工作,互相建言獻策
    2. 發揮領導或創意潛能,跳脫框架思考,實踐聯校活動,回應社會需要
    3. 推廣或參加各項青年活動,落實與各學生或青年組織間之互動關係

    II)執行主席(從委員中通過投票選拔)

    1. 主導並帶領成員進行任期內工作
    2. 優先代表出席各類社會活動

     

    四﹒任期內重要日程

    1. 面談(2月下旬)
    2. 全體出席 - 學界大學部迎新日(3月上旬)
    3. 全體出席 - 學界大學部執行主席選舉日(3月中旬)
    4. 全體出席 - 學生會交流
    5. 策劃【聯校迎新’職業導向’Oh My Camp】(擬定8-9月)
    6. 針對領導能力、組織能力的培訓

    備註:此外亦有不定期凝聚及各類大專生聯繫事務

     

    五﹒任期: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六﹒招募

    1. 加入條件
    2. 受學生會負責人推薦或自薦,積極主動,熱心參與學生事務;
    3. 大學部成員須為大一至大三本科生;
    4. 委員會成員必須為澳門學聯會員,普通會員入會費為Mop10、永久會員入會費為Mop50,並承認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及本委員會之章程。

     

    II﹒遞交方式

    需填妥《學生會代表推薦表》,非會員填寫《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並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III﹒組成形式

    1. 由各校學生自行報名,經面試後選出成為委員;
    2. 執行主席由各委員於選舉日投票選出。

     

    *本會保留最終解釋權、決定權及修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