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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介]第三十二屆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比賽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主辦
教育暨青年局、澳門基金會、蔡氏教育文化基金會 贊助
第三十二屆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比賽章程一、 宗旨:培養學生對毛筆書法興趣,提高學生的書法水平,弘揚中國文化。
二、 資格:凡現讀於本澳各校,小學四年級或以上及大、中學各級學生均可參加。
三、 比賽日期:
1. 二○一三年四月六日(星期六) 晚上 18:30—20:30(高中畢業專場)
# 高中畢業專場:只限現讀於中學五年制中五或高中三年級學生參加;
2.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星期日) 第一場:上午 08:15—10:15 (初中、大專、不分組)
第二場:上午 10:45—12:45 (小學組、高中組)
四、 比賽地點:濠江中學(校本部)
五、 組別:
- 小學組:凡現讀於小學四至六年級學生均可參加;
- 初中組:凡現讀於中學五年制中一至中三級或初中一至初中三級學生均可參加;
- 高中組:凡現讀於中學五年制中四至中五或高中一至高中三各級學生均可參加;
- 大專組:凡現讀大專院校(包括校外大專課程)各級學生均可參加;
- 不分組:小學四年級或以上至大專各級學生均可參加。
六、 比賽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即席揮毫、現場交卷的比賽方式,字體不限,比賽時間足兩小時。
七、 內容及規格:
- 小學臨帖組:用九宮格紙臨帖書寫,大字八個及小字七十二個。
- 小學脫帖組:用九宮格紙脫帖書寫由賽會命題,大字十六個(可於若干款中選寫一款)。
- 初中組:用九宮格紙脫帖書寫由賽會命題,大字八個及小字七十二個(可於若干款中選寫一款)。
- 高中畢業專場及高中組:用中國宣紙(面積約十五英吋乘十英吋)脫帖書寫由賽會命題,大字二十個(可於若干款中選一款)。
- 大專組:用中國宣紙(面積約十五英吋乘二十四英吋) 脫帖書寫由賽會命題 ,七言詩一首(可於若干款中選一款)。
- 不分組:命題書寫,選擇下列其中一類一款內容(每類若干款)。
A.四字條幅:面積約十五英吋乘四十英吋;
B.佳句:七言句:面積為四尺宣紙對開剪裁; 五言句:面積為四尺宣紙對開剪裁;
C.詩詞:面積為四尺宣紙對開剪裁;
D.小字:字數一百四十四個;面積約十英吋乘十二英吋;
E.對聯︰面積為四尺宣紙對開剪裁;
*不分組只供應中國宣紙,參賽者於報名時選定用紙尺吋或可自定用紙尺吋,但面積不能小於本會選定之尺吋,報名後不得變更;自備紙書寫者,須於賽前一周將紙張及後備用紙交到賽會檢封;參賽時可帶一張空白打格用之墊底紙,書寫時不得摹印。
八、 用具:本會只供應比賽用紙。*毛筆、墨自備。
九、 獎勵:各組均設特優獎、一等獎、二等獎、入選獎。如參賽作品未達賽會要求,可不設獎勵。
十、 評選:聘請本澳書法界知名人士擔任評選工作。
十一、 規則:
‧ 參加者必須準時攜帶入場證到賽場向賽會報到;字帖不得帶入賽室(臨帖組除外);
‧ 各組比賽時均不得摹印或以硬筆在賽卷上打草稿;
‧ 不得使用已染有墨跡的打格用塾底紙;
‧ 不得使用秀麗筆作賽,一經發現將取消其比賽資格;
‧ 參加者如有作弊或違犯紀律者,賽會有權取消其比賽成績;
‧ 參加者必須服從監場人員的指導,服從評選團的決定;
‧ 參加小學臨帖組,該組每校最多只可報五十人;
‧ 所有作品,恕不退回。
‧ 參賽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只限團體)或學生證,如未能提供有效證件,當自動棄權論。
十二、 報名:
- 報名日期:由即日起至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三)截止
- 手續:登入網站www.aecm.org.mo;
- 個人報名:請於網上填寫個人報名表格;
- 團體/學校報名:下載團體報名表格,填妥表格後發送致電郵[email protected];
- 限制:每人只可參加一組比賽。
- 報名費:個人會員每人八元,非會員每人十元,二十五人或以上集體報名視為會員收費。
- 報名後本會將以電話或電訊通知領取參賽證,並請於領取時繳交報名費及近照乙張。
- 詳情可瀏覽學聯網站:www.aecm.org.mo。查詢致電:2855 4529 傳真:2852 8358
十三、 本屆書法比賽獲頒特優獎、一等獎之作品將於頒獎禮時展出,展出地點及時間待定。
十四、 附則:本會保留最終解釋權。
個人報名表格
團體報名表格
活動開始
04 / 06
活動完結
04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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