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得獎名單】第三十五屆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比賽

  • 1賽果

  • 2章程

    主辦單位: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贊助單位:澳門教育暨青年局、澳門基金會

    一、 宗旨:培養學生對毛筆書法興趣、提高學生的書法水平、弘揚中國文化。

    二、 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 小學臨帖組:現凡就讀於本澳小學四至六年級學生均可參加;

    (二) 小學脫帖組:現凡就讀於本澳小學四至六年級學生均可參加;

    (三) 初中組:現凡就讀於本澳中一至中三級或初中一至初中三級學生均可參加;

    (四) 高中組:現凡就讀於本澳中四至中六或高中一至高中三各級學生均可參加;

    (五) 大專組:現凡就讀於本澳大專院校(包括校外大專課程)各級學生均可參加;

    (六) 不分組:現凡就讀於本澳小學四年級或以上至大專各級學生均可參加。

    三、 比賽方式:於兩小時內即席揮毫、現場交卷的比賽方式,字體不限。

    四、 比賽內容及規格:

    (一) 小學臨帖組:用九宮格紙臨帖書寫,自選命題(請自備字帖),大字八個及小字七十二個;

    (二) 小學脫帖組:用九宮格紙脫帖書寫,由賽會命題,大字十六個(可於若干款中選寫一款);

    (三) 初中組:用九宮格紙脫帖書寫,由賽會命題,大字八個及小字七十二個(可於若干款中選寫一款);

    (四) 高中組:用中國宣紙(四尺四開熟宣,尺寸約69cm34cm)脫帖書寫,由賽會命題,大字二十個(可於若干款中選寫一款);

    (五) 大專組:用中國宣紙(四尺四開熟宣,尺寸約69cm34cm) 脫帖書寫,由賽會命題,七言詩一首(可於若干款中選寫一款);

    (六) 不分組:選擇下列其中一類一款內容(每類若干款)書寫,由賽會命題。

    1. 四字條幅:用中國宣紙(熟宣,尺寸約38.1cm101.6cm);

    2. 佳句:七言句/五言句;用中國宣紙(熟宣,尺寸為四尺,約138cm69cm)對開剪裁;

    3. 詩詞:用中國宣紙(熟宣,尺寸為四尺,約138cm69cm)對開剪裁;

    4. 小字:字數一百四十四個;用中國宣紙〈熟宣,尺寸約25.4cm30.5cm);

    5. 對聯︰用中國宣紙(熟宣,尺寸為四尺,約138cm69cm)對開剪裁。

    五、 比賽用具:本會只供應比賽用紙,毛筆、墨需自備。

    六、 活動日期及地點:

    (一) 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比賽

    第一場:上午8:15—10:15 (初中組、大專組、不分組)

    第二場:上午10:45—12:45(小學組、高中組)

    日期:4月24日(星期日)

    地點:濠江中學(校本部)

    主辦單位: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贊助單位:澳門教育暨青年局、澳門基金會

    (二) 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比賽頒獎禮

    日期:5月7日(星期六) 下午3:00─4:00

    地點:濠江中學(校本部) 何賢紀念堂

    (三) 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比賽得獎作品展

    日期:5月(待定)

    地點:待定

    七、 評分:聘請書法界專業人士擔任評審,並於比賽當日下午進行評選工作。

    八、 獎勵:各組均設特優獎、一等獎、二等獎、入選獎,如參賽作品未達賽會要求,將不設獎勵。

    九、 報名:

    (一) 報名日期:由即日起至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截止;

    (二) 報名方式:於澳門學聯網站https://aecm.org.mo下載報名表,並親臨薈青中心遞交報名表、學生證副本乙及繳交報名費,逾時恕不受理;

    薈青中心:慕拉士大馬路215號飛通工業大廈第二座1樓B座(近發電廠對面)

    (三) 限制:每人只可參加一組比賽、每所學校最多只可報50人參加小學臨帖組比賽;

    (四) 報名費用:

    會員:每人澳門幣10元

    非會員:每人澳門幣20元;

    (五) 大會將以電話或短訊通知參賽者領取參賽證;

    (六) 詳情及報名表下載可瀏覽澳門學聯網站:www.aecm.org.mo;查詢致電:28768118傳真:28768100

    十、 參賽須知:

    (一) 參加者必須準時攜帶參賽證到賽場向大會報到;

    (二) 各組比賽時均不得摹印或以硬筆在賽卷上打草稿(不得勾字骨);不得使用已染有墨跡的打格用墊底紙;

    (三) 每人只可換紙一次;

    (四) 不得使用科學毛筆作賽;除作賽文具外,其餘無關用具嚴禁取出及使用;一經發現將取消該參賽者之比賽資格;

    (五) 參加者如有作弊或違反紀律者、參賽作品未按照賽會規格書寫者,賽會有權取消其比賽成績;

    (六) 參加者必須服從監場人員的指導、服從評審團的決定;

    (七) 參賽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或學生證,如未能提供有效證件,當自動棄權論;

    (八) 大會有權保留得獎作品作展覽、印刷出版或其他非商業性刊載之用;所有作品,恕不退回;

    (九) 得獎結果將於比賽後3日內在澳門學聯網站(www.aecm.org.mo)公佈。

    十一、 個人資料使用聲明:

    (一) 經由學校報名之參加者,必須同意其個人資料經由校方蒐集,且同意由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用作參與「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推廣活動」之處理,並由校方於報名表下方之個人資料使用聲明書簽章作實。

    (二) 個人報名之參加者,必須同意其個人資料由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用作參與「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推廣活動」之處理,並於報名表下方之個人資料使用聲明書簽章作實。

    十二、 附則:大會保留最終解釋權和決定權。

    第三十五屆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比賽-章程

    第三十五屆全澳學生毛筆書法比賽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