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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賽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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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界攝影比賽章程
學界攝影比賽章程
主辦單位: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
贊助單位:澳門基金會
- 活動目的:
通過特定主題下徵集原創拍攝作品並撰寫相關文字,鼓勵中學生加強對校園環境的敏銳觀察與深入體會,透過鏡頭和文字,記錄校園每個同學成長的角落,溫暖的身影。藉由活動期望學生能夠欣賞並珍惜所在的學習環境,歷程中的人、事與物。
- 比賽主題:
校園生活的美好瞬間(包括人、事、物、環境)。
- 參賽資格:
所有澳門全日制中學生均可遞交原創作品。
- 比賽日期:
由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 得獎公佈:
於2021年12月8日於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網站(www.aecm.org.mo)及 學界常設活動委員會instagram(academia.aecm)公佈。
- 參賽規則:
-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攝影作品及原創文字。
- 參賽所需資料包括:參賽者名稱、就讀學校、聯絡電話、有效的學生證副本或照片、拍攝器材名稱(如iPhone 11 / Canon Eos 200D II)、參賽作品附件。
- 參賽作品包括符合主題的原創攝影作品,單幅或組圖(2-3張,如有觀賞順序請自行在圖名部分註明),原創文字作品50-200字。
- 參賽作品要求:
- 攝影作品須以數碼相片檔案提交,每張相片像素約不少於 1200 x 800 pixels, 不大於 2400 x 1600 pixels,存檔為JPEG檔,每張檔案不大於10MB。
- 作品可接受有限程度的調色(光暗、色彩、飽和度及色溫),不接受經過電腦合成的攝影作品。
- 參賽文字作品須與主題及照片相關,並以word檔附件提交,字數為50-200字(不含標點),體裁不限。
- 一位參賽者僅可投遞一份作品,該作品亦未曾在其他賽事發表。
- 參賽作品上不得含有個人識別的符號、簽名或水印等。
- 參賽方式:
將參賽所需資料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標題主旨請註明“參加學界攝影比賽”。
- 獎項設置:
冠軍:一名,獎金MOP800、澳門通卡1張(內含澳門幣100元)及證書一份;
亞軍:一名,獎金MOP500、澳門通卡1張(內含澳門幣100元)及證書一份;
季軍:一名,獎金MOP300、澳門通卡1張(內含澳門幣100元)及證書一份;
入圍優秀作品:十名,澳門通卡1張(內含澳門幣100元)及證書一份。
- 評選委員及評分準則:
評判團將由主辦單位委任。
作品將按照審美(25%)、立意創新(25%)、內容表達(25%)及主題相關性(25%)作為主要評審標準。
註:
- 本次比賽之最終解釋權歸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所有。
- 如參賽作品有不符合規定、發現抄襲、盜用等不誠實情況,該參賽者及其作品將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作品中涉及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問題均由作者自負。
- 參賽作品將可能展示於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所屬網上平台等。
*詳情查詢:2876 8118邱小姐
活動開始
10 / 27
活動完結
11 / 02
【參賽者名單】學界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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