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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第十二屆澳門學生中文硬筆書法比賽

  • 1[推介]第十二屆澳門學生中文硬筆書法比賽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主辦

    第十二屆澳門學生中文硬筆書法比賽

    章程

    一、宗旨:為弘揚祖國優秀文化傳統,提高學生規範書寫漢字的能力;進一步激發學生寫字、練字的興趣,提升個人文化氣息及中文硬筆書法水平。
    二、資格:現讀大專院校(包括校外大專課程及非本澳大專院校)及本澳中學的學生均可參加。
    三、比賽時間:2012年11月11日(星期日)
    第一場:上午09:00—10:30(初中組)
    第二場:上午11:00—12:30(高中組、大專組)
    四、比賽地點:濠江中學(校本部)
    五、組別:
    1. 初中組:中一至中三級或初一至初三級學生均可參加;
    2. 高中組:中四至中五或高一至高三級學生均可參加;
    3. 大專組:凡現讀大專院校(包括校外大專課程)各級學生均可參加;
    六、比賽方式:採取規定時間即席書寫,現場交卷的比賽方式,字體不限,比賽時間為一小時三十分鐘。
    七、內容:由賽會命題。
    八、規格:四百字原稿紙直行由右至左用藍筆書寫,無需抄寫標點符號。
    九、用具:藍色筆自備,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
    十、獎勵:各組設一等獎、二等獎、入選獎、成績特別優異者給予特優獎。
    十一、評選:由主辦單位聘請本澳書法界知名人士擔任評選工作。
    十二、規則:
    ‧ 參賽者必須提前十五分鐘攜帶參賽證到賽場向大會報到;
    ‧ 參賽者如有作弊或違犯紀律者,賽會有權取消其比賽成績;
    ‧ 參賽者必須服從監場人員的指導,服從評選團的決定;
    ‧ 參賽者不得摹印或帶同與書法字體有關之資料進場;
    ‧ 所有作品,恕不退回。
    參賽時必須攜帶學生證/身份證,副本無效,如未能提供有效證件,當自動棄權論。
    十三、報名:
    1. 報名日期:由2012年9月12日起至2012年10月3日
    2. 報名手續:
    ‧ 個人報名:請於網上填寫個人報名表格(不需相片);
    ‧ 團體/學校報名:下載團體報名表格,填妥表格後發送至學聯電郵[email protected]
    ‧ 限制:每人只可參加一組比賽;
    ‧ 報名費:個人會員每人十二元,非會員每人十五元,二十五人或以上集體報名作會員收費;
    ‧ 索取參賽證及繳費通知︰本會將以電話或短訊通知領取參賽證,並請於領取時繳交報名費;
    十四、附則:本會保留最終解釋權。
    十五、查詢致電:2836 5314 傳真:2835 8558

    個人報名表格

    團體/學校報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