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介]第三屆兩岸四地中國青少年兒童書畫大賽

【主辦機構】
國際青年文化交流中心(香港)
香港-海峽兩岸文化藝術交流協會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香港學界書畫協會

【宗  旨】
為弘揚中華文化;為推動更多的青少年熱愛中華傳統書畫藝術,培養廣大青少年兒童對書畫藝術的愛好和興趣,以陶冶情操;為促進兩岸四地(港、澳、台及中國內地)青少年的文化藝術交流,增進友誼。
國際青年文化交流中心(香港)、香港-海峽兩岸文化藝術交流協會、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及香港學界書畫協會聯合主辦「第三屆兩岸四地中國青少年兒童書畫大賽」,並面向兩岸四地(港、澳、台及中國內地各省市區)青少年兒童徵集比賽作品。

【大賽主題】
熱愛生活、熱愛大自然

【比賽組別】
1.國畫組 :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公開組
2.書法組 :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公開組
3.西畫組 :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公開組
【註: 公開組(29歲或以下)】

【作品要求】
【中國畫】
(1) 以彩墨畫、水墨畫均可;
(2) 紙張不少於四呎宣紙八開,不大於四呎宣紙。
【書 法】
(1) 以傳統中國毛筆書寫不少於20字
【註: 科學毛筆不適用於是此比賽】
(2) 書體不拘
(3) 紙張不少於四呎宣紙八開,不大於四呎宣紙。
【西 畫】
(1) 以平面美術設計
(2) 油畫、水彩、粉彩、素描、貼畫等美術材料均可
(小學組) 27㎝ × 37㎝ ( 可接受差距為加減 2cm )
(中學組) 38㎝ × 59㎝ ( 可接受差距為加減 2cm )
(公開組) 38㎝ × 59㎝ ( 可接受差距為加減 2cm )

【參賽數量】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提交中國畫、書法及西畫作品各一份。如在同一參賽類別中提交多於一份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參賽資格,而不作個別通知

【獎勵辦法】
※根據各比賽項目之不同組別給予評定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異獎若干名
※根據學生參賽及獲獎情況,對組織學生參賽之單位 、指導老師
給予評定
培養藝術人才貢獻獎、園丁獎
※特等獎獲頒發獎座乙個及證書乙張
其餘各獎項之得獎者獲發精美證書乙張

【參賽方法】
1. 參賽者必須填寫參賽表格,並貼於作品背面
2. 所有參賽作品不需裝裱
3. 如屬個人參賽者,在提交參賽作品時必須另附上 已貼上足夠 郵資之回郵信封乙個
4. 如屬學校、書畫院、老師組織學生參賽,集體郵 寄者,須附上已貼上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乙個

【收件地點】
請將參賽作品連同參賽表格及回郵信封寄往﹕
【澳門區】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地址:澳門亞利鴉架街9號容永大廈一樓
電話:(853) 28365314 傳真:(853) 28358558
薈青中心
地址:慕拉士大馬路飛通工業大廈1樓B座(發電廠對面)
電話:(853) 28768118 傳真:(853) 28768100
【獲獎公佈】
2011年5月6日於「國際青年文化交流中心(香港)」網頁內公佈。
網址:http://www.iycea.org.hk

【參賽費用】
免費

【參編、參展】
獲獎作品可投稿參編刊印《第三屆兩岸四地中國青少年兒童書畫大賽獲獎作品集》(參編者只須交付印刷成本費),而參編作品將於2011年7月19-21日在香港大會堂展出

【參編參展】
1. 參賽作品如有任何遺失、延誤、不完整、被竊、郵誤等各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2. 所有參賽作品一概不獲退回
3. 所有參賽作品不論獲獎與否,其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通過任何媒體將作品出版、展覽、編印作不同的用途而無須取得參賽者的同意或向參賽者支付版權費
主辦單位保留銓釋及修訂比賽各項內容之權利,無須事先通知

【截稿日期】
2011年3月25日 下午五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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