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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推介】大學生創業市集

  • 1活動詳情

    大學生創業市集即將揭開序幕!

     

    在這個秋意漸濃的十一月,「大學生創業市集」聚集了13組大學生創業者,在充滿澳葡特色的街區,以市集擺攤、露營嘆啡、街頭演出等,精心打造這場秋季盛宴!相信他們的真誠和熱情絕對能打動你!

     

    地點:氹仔米也馬嘉禮前地(近官也街)

    日期:2024年11月23-24日(兩天)

    市集時間:14:00 – 19:00

    街頭演出時間:16:00 – 17:00/18:00

    內容:以市集攤位為主,所售產品類型包括文創手作、衣物飾品、水晶香氛、植物寵物用品,現場亦有抽獎、分享打卡小禮物等活動,此外,每個市集日下午四點將有學生演唱、奏樂或跳舞等街頭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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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眾號: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IG:https://www.instagram.com/aecm.official/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aecmmo

  • 2活動章程

    大學生創業市集

    活動章程

    主辦單位: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資助單位: 澳門基金會

     

    活動目的:為了為本澳有志於創業的大學生提供實務經驗,透過事前評估會、市集擺攤及總結會,旨在增強學生的商業技能和自信心,同時識別和改進他們的不足之處,並鼓勵學生發揮創新思維,開發新產品或服務,以滿足市場需求和解決社會問題。從活動中學習並提升有效管理客戶關係、運送銷售技巧、庫存管理等關鍵商業技能等。

     

    活動日期:2024年9月至11月

     

    活動內容:即使您是初出茅廬的大學生,沒有任何營運經驗,也歡迎您加入這場創業市集。我們計劃設立15個市集攤位,經初篩後中標者方需付款。
    在這個活動中,我們將邀請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的資深專家擔任導師。在活動開始前,導師們將以小組形式為各參賽團隊提供至少三次的培訓和指導,以評估成效並提供寶貴建議,幫助參與者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
    市集活動擬定於11月23日及24日在氹仔米也馬嘉禮前地舉行,為期兩天。第一天將舉行隆重的開幕儀式,而在市集最後一天結束後,我們將舉辦總結會議,讓各參賽團隊和導師們有機會分享他們的經驗和收穫。

     

    活動對象:

    1.參加者需為持本澳居民身份證、於本地或外地就讀之大專院校學生;

    2.參加者可以個人或團隊名義報名,團隊人數不設上限。

     

    擬定時間表:

    日程 擬定日期 擬定地點
    見面會 2024年10月19日 澳門學聯辦事處
    創業督導評估會(將配合導師及小組成員擇期間內其中一天) 第一次:10月28日至11月3日期間

    第二次:11月11日至11月17日期間

    開幕式 2024年11月23日 氹仔
    市集 2024年11月23日及24日
    總結會 2024年11月24日 待定

    *參加者應參與所有日程

     

    參加方式及費用:

    1.報名者須於截止日期內填妥線上報名表並上傳計劃書、財務預算及隊員名單;

    2.報名者所提供之資料必須真實無誤,產品亦必須與事實相符;

    3.確認入選後,參加者須於指定日期內繳交報名費用,非會員:每攤檔1,000澳門元正;會員(全隊員均需為會員):每攤檔700澳門元正。*以上金額已包含押金,活動出席率(上表日程)達 85%將退還押金 500 澳門元正;

     

    報名表:

    加入澳門學聯會員:https://aecm.org.mo/member/register/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截止

     

    參加須知:

    1.報名者所提供之資料必須真實無誤,產品亦必須與事實相符;

    2.若符合活動對象要求之報名者數超出攤位數量上限(15個),本會將以計劃書及預算內容為標準進行篩選,並擬於10月中旬通知入選者;

    3.首批未入選者將列入候補名單,倘有正選報名者未能參加,將按候補抽籤名單排序順次替補。

    本市集旨在為在讀大專學生提供一個學習及嘗試機會,因此參加者應參與前期的見面會、督導評估會及事後總結會,而每名導師將同時指導數隊隊伍,由大會分配;

    4.本市集旨在為在讀大專學生提供一個學習及嘗試機會,因此參加者應參與前期的見面會、督導評估會及事後總結會,而每名導師將同時指導數隊隊伍,由大會分配;

    5.攤主不可銷售或提供含有暴力、色情、恐怖、危害國家安全或侵權成分之產品或服務;

    6.攤主不可銷售現場烹調之熟食類或即調飲品類,而密封包裝的食品類需遵從澳門食品安全法。

    7.為了預防和避免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規定,尤其有關規範對外貿易活動的法律規定,倘違反可引致刑事或行政責任,攤主應特別遵守以下法規之規定:

    7.1經第 3/2016 號法律修改的第 7/2003 號法律-《對外貿易法》;

    7.2 第 2/2017 號法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

    7.3 第 43/99/M 號法令(經第 5/2012 號法律修改)核准之《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

    7.4 經第 97/99/M 號法令核准之《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8.在攤位內擺放和存放任何物品,概由攤主自行承擔責任及須顧及公眾安全;

    9.一經報名,即視為參加者同意授權本會,使用其於活動中提供的資料進行廣告及宣傳用途。

    *本會對載於本章程的條款保留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報名費已包含指導費用、攤位租金及攤檔招牌(統一設計)、押金;

    ***見面會、評估會、市集及總結會可能根據場地有相應的人數限制,具體安排將於錄取後通知。

    查詢:28365314 陳小姐

  • 3活動花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