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法》將於11月5日生效,通過對在公眾場合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濃度在1.2%以上飲料設限,避免未成年人過早接觸酒精飲料。據衛生局“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顯示,2003年至2018年本澳青少年曾飲酒比例由70.8%升至82%,更有約三成受訪者指出13歲前曾飲酒。未成年人過早接觸酒精,易導致如酒精成癮等酒後偏差行為,嚴重者甚或觸及法網。有見及此,政府推出《控酒法》,冀從法律途徑改善相關問題。
控酒問題是耐力賽,需各界合作。就如何更好推動未成年人控酒工作,本人有以下兩點建議:
一、立法配合宣教。為確保新法有效執行,當局近期派員到社會團體、商戶講解,“澳門控酒聯盟”亦於日前啟動,相信能更好凝聚社會力量。同時,由於私人地方不受監管,因此對家長的宣教亦很重要,建議未來可舉辦如講座、互動劇場等活動,走進青少年家長群體,普及無酒資訊。
二、加大執法力法。據了解,本澳有酒吧在執行年齡核實機制時存在漏洞,未成年人能輕易進入有關場所。《控酒法》亦有規定當商戶對購買者年齡有懷疑時須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但若店員僅要求提供身份證相片,則會衍生“P圖”可能性。因此冀新法生效後當局加強巡查力度,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