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護理學生反映新法草案具爭議 學聯倡衛生局正面回應

  • 1【新聞】護理學生反映新法草案具爭議 學聯倡衛生局正面回應

    護理學生反映新法草案具爭議 學聯倡衛生局正面回應

     

    澳門學聯近日收到護理學生反映,現正進行諮詢的《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草案內容關於護士的部分,令不少同學產生疑惑。學聯副理事長黃敏瑩表示,當局有必要切實回應同學的疑問,尤其是關於資格認可實習及護士分級的問題,以安眾心。

     

     

    黃敏瑩指,新的執業註冊制度草案提到在本澳執業的護士,無論是本地培訓的護士或是外地培訓的護士,均須先通過資格認可考試及實習,其中實習須進行半年,即26週的實習期;然而,現時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以及鏡湖護理學院已分別要求學生進行46週及52週的實習,大部分時間會在本澳進行。認證試的原意是為外地培訓的醫療專材熟悉本澳醫療系統,既然本澳培訓的護士已有豐富的實習經驗,強制本地護士參加實習,令本地護理學生感到社會對他們的專業不信任。

     

     

    新執業註冊制度草案雖規定投考人可申請認可在澳或不在澳的實習進行認可,但查鄰近地區多直接豁免本地培訓護士進行資格認可的實習,例如在香港,只要是在香港接受培訓的護士,都可免於進行有關的執業考試(包括實習)。以澳門的新制度看,部分外地培訓護士仍有可能申請認可其不在澳的實習,似乎對資格認可實習的原意有所衝突,護理學同學亦擔心會影響本澳醫療質素。黃敏瑩認為當局有必要澄清此處的疑問。

     

     

    此外,有關護士分級為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兩種, 黃敏瑩提到不少同學希望當局能釐清兩者在職務上及聘用上的差異。兩者的職權是否有所分別,是否會獨立於不同的職程,都是同學想要進一步了解的。衛生局亦有必要向業界及護理學生清楚解釋立法原意,令同學們可以安心。

     

    刊登於 2015年3月31日 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