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學聯爭取醫療人員註冊新制實習安排合理化

因應特區政府正進行《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立法工作,法案亦已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討論,當中有關實習的條文引起本地學護異議,並有護士學生向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反映情況。故學聯收集護士學生的意見後,決定召開記者招待會,由副理事長區孝丞、時政分析主任阮永岳,向公眾及政府再次說明學聯收集所得的醫護學生心聲與意見。

早於2015年,本地學護已就《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中的實習要求提出異議,在當時亦得醫務委員會接納,於當年3月31日之會議上表決本地學護可免於在新制下要求的實習;然而,同年的公眾諮詢後,醫務委員會在2016年初公佈的公眾諮詢總結報告中卻認為因為「角色定位」的問題要求實習;今年推出的法案中,第17條〈實習〉亦未有反映2015年醫務委員會的表決結果,同時卻出現可將在外地進行實習的醫療人員的實習時數等同新制要求的實習的條文。對此,澳門學聯收到同學對此的意見,認為有必要向社會再次提出學護的訴求如下:

一、支持《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認同設立醫療專業委員會及執業註冊考試;

二、要求聽取學生意見,合理化專業資格考試安排,方案如下:修改《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法案第17條〈實習〉的條文,加入「於本地修讀有關醫療專業,同時在課程內完成足夠具認受性之本地實習時數的畢業生,視為已通過專業資格考試之實習部分」。

同學認為新制將有助提升澳門的醫療水平,但對「重覆實習」提出異議;現時本地兩所護校課程內已分別要求1,600小時及1,840小時的實習時數,本已高於鄰埠香港護士管理局1,400小時的要求;然而香港容許本地護士畢業即獲執業資格,具實習要求的執業考試只為在香港以外接受護理學訓練的人士參與,旨在令該等人士熟習香港醫療體系再投身工作。澳門的新法卻要求本地實習達足夠時數的護理系畢業生「重覆實習」半年,並不合理。本地護校畢業生已了解及適應澳門的醫療系統運作,課程內的實習已要求如同正規護士般工作,實習過程中會由專業的臨床老師帶著學生到病房參與工作,在實習中段及末段,亦會得到醫院和學院的綜合評鑑具備護理的實務能力,「重覆實習」只是徒然延長畢業生可投身工作的需時,加劇醫療機構人資短缺問題,影響公眾服務。

此外,除了護理學專業外,本地還有提供檢驗與藥劑的課程,現時分別須進行1,000小時的本地實習,檢驗課程會於本地公私立醫院、政府部門及其他恆常進行檢驗的機構實習,而藥劑方面亦要到本地公私立醫院、政府部門及指定的藥房、藥業公司實習。故此,學護訴求的方案,並非只為護士學生群體爭取,同時也為其他有本地培訓的醫療專業減省「重覆實習」。

必須再次強調,學護認同《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立法,亦認同在畢業後參加執業試,只對法案內的實習要求有所異議。希望特區政府及立法會再三考慮,對醫療人員的實習作最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