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包】「兩會」知多啲!

我哋成日會係媒體度見到關於「兩會」嘅字眼,比如話第xx屆兩會盛大召開,第xx屆兩會順利閉幕、本屆「兩會」作出如下決議等等。咁兩會究竟係乜?其實「兩會」分別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同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咁呢兩個會議有乜唔同?從性質黎區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稱人大)係中國最高嘅權力機關同埋立法機關,可以講佢係我哋國家公權力嘅權力來源,無論係修改憲法,監督法律執行、決定國家重大事項、高級人事任免等都要經過人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下稱政協)與人大唔同,佢並唔具備立法,重大事項決定以及人事任免等權利,不過佢都係中國國家治理體系中最要嘅組成部分,具有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政府等職能。「兩會」通常都會係同一個時間段召開,但政協會先於人大會議開幕,政協代表將就本次人大會議嘅議題先行進行發言討論,並提出自己關注嘅民生社會問題。

冷知識:
雖然現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更多係扮演參政議政,監督政府嘅角色。不過係特殊嘅歷史時期政協都曾經有決策,立法嘅角色,決定咗中國嘅體制,對我哋國家嘅發展產生咗深遠嘅影響。呢段故就要追溯番到開國大典前嘅第一屆政協會議,即1949年新政協會議。

話說當時戰爭尚未結束,各地都有戰事進行中,所以想係全國範圍內選舉人民代表,根本就唔現實。故此第一屆政協就代行人大嘅權力,表決通過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呢三個奠定咗新中國成立基礎嘅歷史性檔,會議仲決定咗我哋嘅國旗、國歌、首都、紀年,選舉咗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嘅委員。直至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召開,政協代行決策立法嘅職權先交回人大。

關於澳門
作為特別行政區澳門當然有自己嘅兩會代表,佢哋會係會議上反映澳門嘅情況,參與到國家各項重大嘅決策當中。而歷屆人大,政協會議中都不乏涉及澳門嘅內容。可以講從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到成立,再到回歸後的發展,處處都有「兩會」嘅決策參與。就好似1988第七屆人大三次會議就批准成立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著手起草澳門基本法以及各項回歸事宜;1993年第八屆人大就審查並表決通過咗《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受權澳門回歸後依照《基本法》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自澳門回歸以黎為保障澳門繁榮發展,融入區域發展人大及其常委會相繼授權澳門行使其他權利,如授權澳門特區在澳門大學橫琴校區行使澳門法律、授權澳門將蓮花口岸搬遷至橫琴,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等。